2013年跨2014年榨季糖蔗生产即将开展,为进一步加强本榨季生产管理,根据国家四部委关于《糖料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工信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糖蔗业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切实加强对榨季糖蔗生产的领导县政府成立临高县2013跨2014年榨季糖蔗生产协调小组。组长:程江洪(县政府副县长)副组长:罗麟(县农业局局长)成员由相关部门及三家糖业公司抽调人员组成。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局,办公室主任由罗麟兼任,副主任由陈锋兼任。
协调小组职责:1.负责具体编制全县甘蔗生产发展计划,指导全县甘蔗的砍、运、种工作;2.抓好适于种植甘蔗土地资源调查,推广甘蔗优良品种和栽培管理技术,提高甘蔗的品质和产量,壮大生产规模;3.贯彻落实《糖料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原料蔗收购秩序,防止甘蔗外流,确实维护蔗农、制糖企业和本县财政的合法权益;4.制定榨季生产管理方案,抓好榨季安全生产工作,协调工、农关系,督促蔗款的及时兑现,确保榨季甘蔗砍、运、种工作有序进行。
二、坚持稳定蔗区的原则根据国家四部委〔2002〕第23号令《糖料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糖料按属地管理原则划定制糖企业糖料区”的规定,我县龙力、红华、龙津蔗区,按往年划定的蔗区管理收购范围基本不变,并保持长期稳定;今年由于客观因素,蔗区局部稍暂时调整。具体的调整为:临高龙力糖业有限公司的波莲蔗区调往儋州长坡糖业公司,临高红华糖业有限公司的南宝蔗区调到儋州那大糖业公司,博厚镇的博东站所属两个村委会(头国和抱章)和美台美南站的蔗区调往临高红华糖业有限公司。其余的各个公司的蔗区划分不变。各家糖厂要明确蔗区管理收购界限,严格按蔗区收购原料蔗。
三、加强砍运榨管理糖厂根据本蔗区种植史和品种搭配,开榨前,按照先熟先砍、先砍先运、平衡协调的原则,合理公正地一次性排出砍蔗农户的具体名单,派砍通知书要提前送达蔗主,按先后顺序进行安排,要尽量保证每个蔗农在春节前有甘蔗进厂。
运蔗必须与砍蔗紧密相随,按砍出蔗报农务站验收砍蔗质量合格后输入电脑编排自动派运。运蔗车辆到指定的运蔗点运蔗,不得擅自跨点、改点运蔗;不得以任何借口拒运或刁难蔗主。如有此违规行为发生,经调查核实,必须追究问责。报运输入电脑后,如果没有设备故障或天气等不可抗拒因素影响,糖厂要保证2天内把甘蔗拉运进厂。
严格限量砍蔗,要求蔗农在规定的砍蔗量每单5吨范围内砍蔗,允许值为正误差2.5吨,最多不超过7.5吨,超过部分重扣(20%)或不予收购。
专业户的派砍要结合榨期来确定,任务安排要与蔗农同步。如未按计划砍蔗、乱砍超砍及转单的,经发现者要坚决终止当前砍蔗安排,轮转到后面安排。
车辆运蔗超载的现象严重,给道路交通安全及人民群众的人身生命带来不安全,运蔗车辆运载量超出限量7.5吨以上,超出部分不予计运费。
运蔗车辆在接到派运单后,必须完成当车任务,如擅自改点运蔗的当车作不计运费处理,超出三次违规者按《车辆运输合同》规定处理,公司有权辞退车辆出厂,不再安排派运。
四、加强砍蔗的质量标准管理进厂的甘蔗必须无蔗叶、蔗梢、根须、泥沙、甘蔗带尾等,扣杂按海南省糖业协会相关规定执行,确保甘蔗的进厂质量。
五、加强地磅管理为了加强地磅管理,由县质量技术监督局牵头,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处、糖厂相关人员进行不定时和定时对地磅进行核检,确保甘蔗过磅公平、公正。
六、蔗款支付方式蔗款支付采取糖厂委托信用社代付的方式。即糖蔗进厂后,蔗主凭付款单到所在镇信用社取款;或是糖蔗进厂后,糖厂直接把蔗款汇到蔗农的信用社存折上,蔗主凭存折到信用社取款。糖厂必须确保蔗款足额到位,信用社必须保证蔗款随到随取。若因信用社的原因不能及时支付,则按付款单位及信用社确认时间计算利息付给蔗主。(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