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临高县“全民参保
登记计划”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临高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
宣传日活动实施方案
为扩大群众对全民参保登记工作的知晓度和参与度,推进我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的实施,根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切实加快“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施工作的通知》(琼人社发〔2016〕12号)精神,决定在1月30日开展全县“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日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主办单位
临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时间
2016年1月30日
三、参加人员
(一)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二)县人社局、县城乡居保局、县社保局、县新农合办的领导及相关股室工作人员;
(三)县广播电视台和《今日临高》报记者。
四、活动方式
(一)主会场
主会场设在县车站前,设置业务宣传咨询工作台,放置宣传彩页,播放宣传片,悬挂宣传横幅等,由相关工作人员讲解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
(二)流动宣传
通过宣传车在县城及各镇、农场采取普通话和临高话,进行“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政策和相关业务宣传,为期一周。
(三)县内媒体宣传
通过县内广电视播电台和《今日临高》报,开展为期一周的政策和业务宣传。
五、工作分工
(一)县人社局负责整个活动的总协调。
(二)县城乡居保局负责会场布置、活动宣传材料准备、宣传横幅的制作悬挂、宣传车的安排,以及活动讲解。
(三)县社保局、县新农合办负责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活动主会场的政策宣传、咨询讲解。
(四)县机关事务局负责配合活动主会场的会场布置。
(五)县广播电视台、临高报社负责活动的宣传报道工作。
六、工作要求
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明确职责,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精心组织实施,全力做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宣传工作。
七、经费保障
为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开展,经测算,此次活动共需经费3万元,由县财政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