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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实施方案

2014/06/29 2.2k 阅读 475 点赞

  为做好我县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关于创新机制扎实推进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意见〉 的通知》 ( 中办发〔2013〕25 号)、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 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方案〉 的通知》 ( 国开办发〔2014〕24 号) 和省扶贫办《关于做好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的通知》(琼办发〔2014〕 24 号) 要求, 结合我县实际, 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建档立卡对象包括贫困户 、 贫困村和贫困县。通过建档立卡,对贫困户和贫困村进行精准识别, 了 解贫困状况, 分析致贫原因,摸清帮扶需求, 明确帮扶主体, 落实帮扶措施, 开展考核问效,实施动态管理, 对贫困县进行监测和评估,分析掌握扶贫开发工作情况, 为扶贫开发决策和考核提供依据。 2014 年底前, 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贫困户 、 贫困村和贫困县电子信息档案,并向贫困户发放《扶贫手册》 。 以此为基础, 构建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为精准扶贫工作奠定基础。

  二、贫困户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 一) 工作方法。
1. 识别标准。 按 2013 年我省农村农民年人均纯收入 2809 元(2011 年 2650 元不变价) 以下为我县贫困户识别标准。

  2. 识别规模。 以省下达我县贫困人口总规模 9 万人分解到各镇。

  3. 主要做法。 采取规模控制、 分级负责的办法, 由县分解到镇, 镇分解到行政村。贫困户识别要以农户收入为基本依据, 综合考虑住房、 教育、 健康等情况, 通过农户申请、 民主评议、 公示公告和逐级审核的方式, 整户 识别。

  4. 登记内容。 《扶贫手册》 包括家庭基本情况、 致贫原因、帮扶责任人、 帮扶计划、 帮扶措施和帮扶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标准时期为 2013 年 1 月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 规模分解。 由县扶贫办将省下达的贫困人口规模参照《贫困人口 规模分解参考办法》 中“县乡到村规模分解” 方式,将贫困人口 识别规模分解到镇, 各镇再根据实际情况将贫困人口
分解到行政村, 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一定要高于非贫困村。第二步: 初选对象。 在县扶贫办和镇人民政府的指导下, 按照分解到村的贫困人口 规模, 农户自愿申请, 由各行政村召开村民代表大会进行民主评议, 形成初选名 单, 由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核实后进行第一次公示, 公示地点应在村民活动相对集中、 知晓率较高的地方,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第三步: 公示公告。 镇人民政府对各村上报的初选名单进行审核, 确定全镇贫困户名 单, 在各行政村进行第二次公示, 同时镇也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复审, 复审结束后在各行政村及今日 临高报公告。 以上工作在2014 年 5 月 底前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 在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指导下, 镇应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 提出贫困户结对帮扶方案,明确结对帮扶关系和帮扶责任人。

  第五步:制定计划。 在县扶贫办的指导下,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 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帮助分析贫困户 致贫原因,结合贫困户 需求和实际, 围绕农户增收、 培训转移、生产生活条件改善等方面, 从切实解决贫困群众反映最迫切、 最现实的问题出发, 制定帮扶计划, 做到结对帮扶、 产业扶持、 教育培训、 农
村危房改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到村到户。 以上工作在 2014 年 7月 底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手册。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 驻村工作队等对已确定的贫困户填写《扶贫手册》 。 由镇人民政府负责发放《扶贫手册》, 贫困户、 村委会各执一册。

  第七步:数据录入。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 驻村工作队等将《扶贫手册》 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逐级进行数据审核。 以上工作在 2014 年 8 月 底前完成。

  第八步:联网运行。 在省扶贫办的安排下, 对录入数据系统进行试运行, 此项工作在 2014 年 10 月 底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和驻村工作队等在次年 1 月 底前完成。

  三、 贫困村建档立卡方法和步骤

  ( 一) 工作方法。
1. 识别标准。 贫困村识别原则上按照“一高一低一无” 的标准进行。 即行政村贫困发生率比全省贫困发生率高一倍以上,行政村 2013 年全村农民人均纯收入低于全省平均水平 60%,行政村无集体经济收入。

  2. 识别规模。 根据国家扶贫办和省扶贫办确认, 全县共有 46个贫困行政村。

  3. 主要做法。 采取规模控制, 由县扶贫办将识别规模分解到各镇。 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 符合条件的行政村按照“村委会自愿申请、镇人民政府审核、 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 省扶贫办备案” 的流程进行。

  4. 登记内容。 《贫困村登记表》 包括基本情况、 发展水平、基础设施状况、 生产生活条件、 公共服务情况、 帮扶情况和帮扶成效七个方面内容。登记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标准时期为 2013 年 1 月 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二) 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第一步: 规模分解。 由县扶贫办将省确定我县的贫困村规模,按照贫困村识别标准分解到各镇。

  第二步:初选对象。 镇人民政府向各村宣传贫困村申请条件和工作流程。 各村在广泛征求意见和村级组织充分讨论基础上,自 愿提出申请, 报镇人民政府审核, 形成贫困村初选名单。

  第三步: 公示公告。 由镇人民政府对贫困村初选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不少于 7 天, 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扶贫办,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定后进行公告。以上工作在 2014 年 6 月 中旬完成。

  第四步:结对帮扶。 在县委组织部、 县扶贫办等部门指导下,全县统筹安排有关帮扶资源, 制定对贫困村的结对帮扶方案, 落实结对帮扶单位。

  第五步:制定计划。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 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结合贫困村需求和实际, 制定帮扶计划。 以上工作在 2014 年 7 月 31 日前完成。

  第六步:填写登记表。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 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对已确定的贫困村填写《贫困村登记表》 。

  第七步:数据录入。 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镇人民政府组织有关人员将《贫困村登记表》 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逐级进行数据审核。 以上工作在 2014 年 8 月 31 日前完成。

  第八步:网络运行。 在省扶贫办的统一安排下, 对录入数据进行试运行, 此项工作在 2014 年 10 月 31 日 前完成。

  第九步:数据更新。 贫困村信息要及时更新, 并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实现贫困村信息动态管理。 此工作在县扶贫办指导下, 由镇人民政府组织村委会、 驻村工作队和帮扶单位在次年 1 月 底前完成。

  四、 贫困县建档立卡方法
( 一) 工作范围。 我县是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 纳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统一管理

  ( 二) 监测内 容。 《贫困县监测表》 包括基本情况、 发展现状、 基础设施、 公共服务、帮扶情况和扶贫成效等六个方面内容。监测的标准时点为 2013 年 12 月 31 日, 标准时期为 2013 年 1 月1 日 —2013 年 12 月 31 日。

  (三) 数据监测及录入。 县扶贫办每年负责填写《贫困县监测表》,录入全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并进行数据审核。 2013 年数据应于 2014 年 10 月 底前完成录入并试运行, 此后每年数据于次年 2 月底前完成更新。

  五、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由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 县扶贫办主任任副组长,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各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扶贫办,由县扶贫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各镇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

  (二) 强化宣传培训。 5 月 中旬召开县级动员部署会, 各镇人民政府、县扶贫办要加大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 认真组织各类业务培训, 把建档立卡工作的目 的要求、 识别标准、 识别程序等相关政策宣传到每个行政村、 每个农户,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 明确责任分工。 县扶贫办负责县级规模分解,协调驻村工作队开展结对帮扶, 负责县、 镇两级工作人员培训、 专项指导督查等工作。 镇负责贫困户、 贫困村的确定并组织做好建档立卡等工作。

  (四) 规范操作程序。 贫困户和贫困村的识别工作要严格按照工作流程进行,县扶贫、 民政等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衔接。贫困户识别要做到“两公示一公告”, 贫困村识别要做到“一公示一公告”, 要有相关记录和档案资料,要全程公开, 接受监督,确保结果公开、 公平、 公正。 严禁优亲厚友, 严禁提供虚假信息,严禁拆户、 分户和空挂户, 杜绝平均分配。

  (五) 建档立卡的纸质档案管理。 县扶贫办要实行贫困户、贫困村等电子档案微机管理。一是县扶贫办要制定贫困户、 贫困村纸质档案管理制度, 建立相应纸质档案, 贫困户 档案内容包括:县基本概况、 全县到户帮扶规划、 全县贫困户 帮扶情况、 县扶贫办党组会议记录、各镇关于审核贫困户 的报告、 县贫困户名 单公
告、 相关工作流程的照片资料等, 贫困村档案内容参照执行。 同时, 县扶贫办要加强对贫困户、 贫困村档案管理的监督、 指导。
二是镇要按照纸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贫困户、 贫困村档案。 贫困户档案内容包括镇基本概况、 镇贫困户 帮扶规划、 镇贫困户帮扶汇总情况、 县审批文件、镇贫困户申报文件、 贫困户 申请书、 《贫困户 登记表》 。 镇贫困村档案包括镇基本概况、 镇贫困村帮扶规划、 镇贫困村帮扶汇总情况、 县审批文件、 镇贫困村申报文件、《镇汇总表》、 贫困村申请书、 《贫困村登记表》 。 三是行政村档案不分村、 户, 主要包括村基本概况、 村帮扶规划、 县审批文件、 镇申报文件、 镇审核文件、 贫困村申请书、《贫困村登记表》( 不是贫困村的可以没有)、 贫困户申请书、 《贫困户登记表》、贫困户帮扶本( 一式两份, 贫困户一份、 村一份)。

  (六) 保障工作条件。 县财政将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用于解决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工作所必要的支出。 各镇人民政府也要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 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七) 抓好精准扶贫建档立卡示范点建设。 建设 32 个贫困村精准扶贫示范点, 示范点要与新农村建设、 党建扶贫相结合。要认真做好示范点的选点工作, 要结合开展“美丽临高. 清洁乡村”镇村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重点选择交通方便、基础设施较好、 村级基层组织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 农户脱贫致富积极性高、 有扶贫产业项目 覆盖的贫困村。 镇要为示范点制定切实可行的精准扶贫建档立卡实施方案,把示范点真正打造成示范亮点。

  (八) 严格督查考核。 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牵头,县扶贫办等相关部门参与, 按照时间节点对该项工作开展督查, 并将督查结果列入对各镇人民政府、 县直相关部门的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内容。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27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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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