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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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实施方案

2014/06/29 1.9w 阅读 338 点赞

  为抓紧做好我县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的交接,确保交接工的平稳过渡, 根据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的通知》( 琼商务秩〔2014〕61 号)文件精神, 结合工作实际, 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精神, 加强对我县理清屠宰行业管理和肉类产品安全监管责任, 整合行业管理资源, 提升管理效率, 提高肉类食品安全, 确保我县生猪屠宰监管工作平稳过渡、 衔接有序。

  二、交接事项
县商务局、 县畜牧兽医局结合本县实际,在充分沟通协调基础上, 组织落实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交接的各项工作。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由县商务局向县畜牧兽医局移交县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 二是移交自 2009 年以来国家、 省政府和省商务厅及县商务部门有关屠宰行业管理文件、 有关屠宰行业日 常管理文件、 有关屠宰行业建设项目文件, 以及自 2008 年修订《生猪
屠宰管理条例》 后的历史档案资料及清单; 三是移交生猪屠宰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和相关历史信息数据; 四是移交现有相关装备器材、 业务经费、 建设项目等。

  三、 部门职责

  县商务局: 明确各项交接事项, 协调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有关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 牵头制定交接工作实施方案,安排专人负责交接各项工作, 确保工作的连续性。 在职能调整过渡期间, 生猪屠宰监管职责仍由商务局承担。

  县畜牧兽医局:积极对接商务、 发改、 编委、 财政等部门,开展调研摸底, 全面掌握屠宰行业监督管理情况, 落实相关机构、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 确保交接平稳过渡, 衔接有序。

  县编办:妥善解决对畜牧部门增设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股室和人员编制等问题。

  县财政局:妥善解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人员、 项目 等工作经费问题。

  县发改委:落实生猪屠宰监督管理项目 的立项和审批等问题。

  四、工作步骤
( 一) 制定工作方案(2014 年 5 月 下旬完成)。 根据省有关对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交接工作的要求, 结合我县生猪屠宰行业的实际,制定行之有效的实施方案, 明确工作任务, 明确工作职责。

  (二) 调查摸底(2014 年 6 月 上旬完成)。 县商务局、 县畜牧兽医局、 县发改委、 县编办、 县财政等相关部门成立联合调查小组,开展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交接工作有关事项调研。

  (三) 完善机构和编制(2014 年 6 月 中旬完成)。 县商务局、县畜牧兽医局联合县编办、 县财政、 县发改等相关部门,解决有关生猪屠宰监督管理有关机构、 编制和工作经费等问题。

  (四) 工作交接(2014 年 6 月 底完成)。 在做好各项移交工作后, 形成交接备忘录; 并在县政府的监督和相关部门参与下,由县商务局和畜牧兽医局进行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责的移交。

  五、工作要求
( 一) 加强组织协调。 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交接工作不但涉及到多个相关职能部门, 而且任务重,时间紧。 县商务局、 县畜牧兽医局要尽快向县政府报告交接工作的内容、 程序和工作落实安排, 及时成立由商务、 畜牧兽医、 编办、 财政、 发改等相关部门组成的交接工作协调机构,安排专门人员负责交接事项, 做好各项协调、 衔接工作, 及时解决在职能交接过程中的问题和困难。

  (二) 确保工作连续性。 为确保我县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的连续性,做到边交接、 边工作, 不留空档, 按照文件要求, 我县应于 2014 年 6 月 底前全面完成生猪屠宰监督管理职能移交工作, 从交接之日 起, 县畜牧兽医局全面承担起辖区内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县畜牧兽医局可根据工作需要,从县商务局借调 1名 业务骨干协助做好生猪屠宰监督管理工作, 借调时间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

  (三) 加强监督执法。 在工作交接期间,县商务局、 畜牧兽医局要按照各自 职能, 加强联合执法, 紧密配合, 层层落实监督执法的各项责任, 加大猪肉产品安全监督检查力度, 强化生猪屠宰环节的检疫监管,依法打击生猪私屠滥宰的非法行为, 确保猪肉产品质量安全。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4 年 5 月 30 日

(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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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