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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2015/07/12 1.7w 阅读 286 点赞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 

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林督一函〔2015〕7号)、《海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琼林〔2015〕60号)精神,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府办〔2015〕86号)要求,县政府于2015年6月17日至20日,组织3个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对10个镇及加来农场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2014年,全县各镇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实施绿化宝岛、建设公园化临高工作思路,坚持生态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齐头并举,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在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森林面积从2012年93.9万亩增加到2014年95.6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10年的45.8%增加到2014年的47.4%;活立木蓄积从2010年354.3万立方米增加到2014年367.3万立方米。 

二、考核结果 

依据《临高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比。2014年度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单位有:新盈镇、皇桐镇 ;被评为良好的单位有:波莲镇、博厚镇、调楼镇、东英镇、多文镇、临城镇、和舍镇、南宝镇;被评为合格的单位有:加来农场。  

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被考核单位中部分单位领导重视,机制建全,措施得力,管理规范。但个别单位存在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档案建立不够齐全,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等一些问题,希望以上工作执行较好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对存在一些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全县各被考核单位要以评为优秀单位为榜样,认真做好本单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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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