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
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结果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森林资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林督一函〔2015〕7号)、《海南省林业厅关于印发〈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琼林〔2015〕60号)精神,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工作的通知》(临府办〔2015〕86号)要求,县政府于2015年6月17日至20日,组织3个检查考核工作小组,对10个镇及加来农场2014年度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经县政府同意,现将检查考核结果通报如下:
一、落实情况
2014年,全县各镇及有关部门紧紧围绕实施绿化宝岛、建设公园化临高工作思路,坚持生态建设与森林资源保护齐头并举,认真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着力抓好生态安全体系建设,在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和发展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全县森林面积从2012年93.9万亩增加到2014年95.6万亩;森林覆盖率从2010年的45.8%增加到2014年的47.4%;活立木蓄积从2010年354.3万立方米增加到2014年367.3万立方米。
二、考核结果
依据《临高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状评分标准》进行考核评比。2014年度全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考核被评为优秀的单位有:新盈镇、皇桐镇 ;被评为良好的单位有:波莲镇、博厚镇、调楼镇、东英镇、多文镇、临城镇、和舍镇、南宝镇;被评为合格的单位有:加来农场。
在检查过程当中发现被考核单位中部分单位领导重视,机制建全,措施得力,管理规范。但个别单位存在森林资源保护宣传力度不够,档案建立不够齐全,领导不够重视,没有建立完善的工作机制等一些问题,希望以上工作执行较好的单位戒骄戒躁,再接再厉,继续做好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对存在一些问题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针对存在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全县各被考核单位要以评为优秀单位为榜样,认真做好本单位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工作,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更大贡献。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