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高县执行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整改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临高县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整改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 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执行保护发展
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整改方案
为确保我县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整改工作的顺利开展,进一步加强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水平和管理能力,根据省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组对我县执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及提出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度,坚决落实执行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规定和要求,推进我县生态建设,促进经济发展。
二、主要目标
根据《森林资源监督工作管理办法》和国家林业局的规定和要求,不断建立完善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进一步明确各镇党委政府、加来农场和林业主管部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职责和任务,切实做到依法治林、依法行政。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查处和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确保我县森林资源和生态安全。
三、整改时间安排
(一)自查自纠阶段(7月3日至7月10日)。
通过对我县各责任单位执行造林任务、森林资源的保护发展、森防火等各项目标责任制检查考核,全面查找我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隐患和不足,深刻剖析原因,理清工作思路,为下一步整改工作做好准备。
(二)集中整改阶段(7月11日至7月20日)。
一是对自纠所存在的问题进行梳理,制定相关措施,并认真抓好落实;二是完善各项制度;三是建立健全管理机制;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整改,使各镇及相关部门明确责任,落实各项管理目标,提高我县森林资源管理水平。
四、整改措施
针对考核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组织,采取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进行整改。
(一)加大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宣传标语、宣传车等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在重点部位新设立固定宣传牌和张贴标语,营造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完善各项制度。各镇要严格实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建立健全防火、巡山等制度,及时掌握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动态情况,及时发现并制止和查处各类涉林违法犯罪行为。
(三)建立健全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长效机制。完善我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制的内容,明确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森林保有量、林地保有量等重要指标,建立完善镇、村领导干部包片、包点责任制,层层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做到责任到村、责任到人,确保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正常开展。
(四)严厉查处破坏森林资源的各种违法行为,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林地清理整顿,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违法行为等专项行动,坚决打击和遏制违法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进一步保护好我县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五)加强队伍建设。一是加强政治思想和业务素质培训,提高执法人员素质,充实执法力量;二是加强森林资源保护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执法队伍力量和执法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