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做好海南高银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临高县高、低压电器设备厂和五十万平方米环保塑钢铝合金门窗厂项目征地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做到依法、和谐征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方法》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海南高银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临高县高、低压电器设备厂和五十万平方米环保塑钢铝合金门窗厂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科学发展观和县委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以让利于民、和谐征地为基本原则。结合实际、顾全大局,统一标准、公开透明,依法规范、改善民生,讲究方式方法,深入细致地做好土地的征收工作。
二、 征地位置和面积
海南高银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临高县高、低压电器设备厂和五十万平方米环保塑钢铝合金门窗厂项目位于博厚镇加六村委会道德新、老村地段,土地面积约100亩。具体以实地勘测定界图为准。
三、拟征收地块现状及范围
经初步实地勘查,征地范围土地现状的地类主要为旱地、林地及其他土地等。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有树木、橡胶、甘蔗、番薯、坟墓等。
征地范围涉及加六村委会2个村民小组。
四、组织机构
为了加强对征地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征地领导小组,其机构组成如下:
责任领导:闫玉龙(县委常委、县政府副县长)
组长:郑争(博厚镇党委书记)
副组 长:莫光雄(临高县征地工作办公室主任)
颜聪(博厚镇人大副主席)
成员由博厚镇政府抽调。征地工作由博厚镇政府负责,镇政府根据需要抽调人员参与征地工作。
五、拟征地各项补偿标准
(一)、土地补偿标准
根据《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和《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方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本次征收土地的补偿按照海南省片区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同片区同价格的原则,即土地补偿款为每亩40425元(含土地补偿款和安置补助款)。
(二)、青苗及附着物清点和补偿标准
征地工作组对被征地范围内的青苗、附着物进行现场清点造册,参加清点人员签名认定后,补偿标准按如下方面执行:青苗补偿按照省政府琼府〔2009〕41号文和我县现定标准补偿。
自海南高银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临高县高、低压电器设备厂和五十万平方米环保塑钢铝合金门窗厂项目征地告知之日起,项目征地范围内,凡属于抢种的青苗、抢建的建筑物和构筑物以及擅自增加的生产设施一律不予补偿。
六、土地补偿款发放
县国土环资局与被征地权属所在的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征地协议后,应于法定期限内将足额的征地补偿款汇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村财镇管账户。征地补偿款到位后,由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有关规定统一分配和使用,博厚镇政府应对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分配和使用征地补偿款进行指导和监督。
七、征地费用(不含拆迁费)
征地费用由临高县人民政府负责承担,概算为:1、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2、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3、征地工作经费(每亩按1200元计算);4、项目前期启动经费(参照县标准5万元);5、测绘经费(按每平方米0.2元及水泥桩每个40元);6、不可预见准备金(按征地补偿款2%提取):7、地表清理平整费(按每亩0.075万元)。合计人民币535.125万元。具体详见下表:
|
名称 |
价格(万元/亩) |
面积(亩) |
总额(万元) |
|
土地补偿费及安置补助费 |
4.0425 |
100 |
404.25 |
|
青苗及地上 附着物 |
0.8 |
100 |
80 |
|
坟墓 |
0.12 |
87 |
10.44 |
|
自选墓地 |
0.05 |
87 |
4.35 |
|
征地工作经费 |
0.12 |
100 |
12 |
|
项目前期启动经费 |
5 | ||
|
测绘经费 |
0.2元/㎡+40元/个 |
53个水泥桩 |
1.5 |
|
不可预见情况准备金 |
按征地补偿款2%提取 |
10.085 | |
|
清理平整费 |
0.075万元/亩 |
100 |
7.5 |
|
小计 |
535.125 | ||
八、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
1、县财政局负责筹备项目征地各种费用。
2、县国土环境资源局负责征地工作的业务指导。
3、县林业局负责协调林木处置有关工作。
4、县公安部门负责做好征地治安保障工作。
5、县人保、就业等部门负责被征地单位村民的就业和农保工作。
6、县住建局、拆迁办、城监大队等部门负责指导参与项目的征地规划和拆迁安置等工作。
7、县土地交易及评估测绘中心负责项目征地各项测量和制图工作。
8、博厚镇政府负责做好征地农民思想工作,指导被征地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对土地补偿款分配使用方案制定工作。
九、工作方法
(一)宣传发动
征地工作涉及农民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要通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或全村村民大会,并利用广播、进村入户等形式向群众宣传该项目的建设,促进招商引资带动周边地区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宣传国家的土地政策和有关征地的法律、法规,提高村干部和群众的思想认识,使群众支持配合征地工作,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二)进村入户
征地工作人员要进驻所包干村委会,挨家挨户与被征地的农民面对面、对老百姓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使老百姓支持征地,做到和谐征地。
(三)告知征地情况
征地工作小组应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单位和农户。
(四)征地调查确认和签订协议
征地工作小组要会同被征地单位到实地丈量土地,清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要经户权人签名确认,核准被征地农户的户数、人口、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年龄及被征地农户此宗征地面积及第二轮土地承包总面积,并一一进行登记造册,对征地范围内的土地所涉及土地权属、地类进行确定,实地勘察,绘制征地红线图。按照征地有关政策规定,办理有关征地协议。
十、有关要求
海南高银环保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建设临高县高、低压电器设备厂和五十万平方米环保塑钢铝合金门窗厂项目是我县重点项目建设之一。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各司职责、团结协作,确保征地工作在2013年10月底前如期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