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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工作纳入镇级政府绩效考核的通知

2015/03/23 1.0w 阅读 209 点赞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精神,提高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准确率,确保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明确镇、村在开展低保工作中的相关责任,经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开始,将我县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级年终绩效考核范围,请各镇、农场加强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工作。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