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落实国家、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最低生活保障的通知精神,提高我县城乡低保工作的准确率,确保我县城乡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和社会公平正义,全面提升我县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水平,同时进一步明确镇、村在开展低保工作中的相关责任,经县政府决定,自2015年开始,将我县低保工作开展情况纳入镇级年终绩效考核范围,请各镇、农场加强重视,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和程序开展城乡低保工作。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月2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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