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临高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镇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加强对全县整治违法建筑工作的领导,协调和推进全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县政府决定成立临高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 长:曹 文(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李 波(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桂若松(县政府办主任)
李岳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许 锋(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局长)
王义坚(县财政局局长)
王 儒(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罗 麟(县农业局局长)
符 克(县海洋与渔业局局长)
黄族光(县水务局局长)
钟书宏(县林业局局长)
黄小苹(县旅游局局长)
麦贤峰(县公安局纪委书记)
庞名前(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莫正贤(县人民法院专委)
王克川(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邱德忠(临高工商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临高县整治违法建筑三年攻坚行动方案》并组织实施;督促各镇、加来农场及县政府有关部门认真履行整治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专项督导检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加强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和指导。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承担组织协调、信息报送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岳强兼任,办公室成员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财政局、县国土环境资源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相关业务股室负责人组成。
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工作任务完成后即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