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建立临高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
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和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精神,进一步推动我县社会救助工作扎实顺利开展,加强对全县社会救助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及时解决社会救助工作中的问题,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切实加强社会救助工作的准确性,维护临高社会和谐稳定,县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能
(一)统筹推进全县社会救助工作,建立健全社会救助相关政策、办法。
(二)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其它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协调发展和有效衔接。
(三)研究解决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跨部门信息共享问题。
二、会议组成人员
总召集人:王三防(县政府副县长)
召 集 人:陈达华(县民政局局长)
成 员:黄族谦(县编办副主任)
董雄岸(县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符 琼(县农业局副局长)
陈 荣(县财政局副局长)
苏普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许高逢(县教育局副局长)
黄族明(县计生委副主任)
李汉龙(县公安局党委委员)
符江晓(县民政局副局长)
王岳东(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王启川(县审计局副局长)
陈聪晓(县统计局副局长)
容 丽(县法制办主任)
谢永高(县房产局副局长)
陈定生(县地税局主任科员)
罗定勇(县工商局副局长)
肖学才(县扶贫办副主任)
洪 敏(县信访局副局长)
符革新(县物价局副局长)
陈 英(县总工会副主席)
罗成夸(临高住房公积金管理局股长)
关洪男(人民银行临高支行纪检组长)
全向煜(工商银行临高支行行长)
全业速(农业银行临高支行副行长)
吴 亮(建设银行临高支行副行长)
黄琼兰(临高县信用联社工会主席 )
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参加。
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陈达华兼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相关职能股室负责人为联席会议联络员。
三、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例会,由总召集人召集,也可委托召集人召集,根据需要可以临时召集联席会议。
(二)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
(三)联席会议以会议纪要形式确定会议议定事项,经与会单位同意后印发并抄送县政府。
四、工作要求
(一)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主动研究社会救助工作有关问题,及时向召集单位提出需联席会议讨论的议题,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
(二)各成员单位要相互支持,积极配合,及时处理社会救助工作中需要跨部门协调解决的问题。
(三)各成员单位要互通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形成合力,充分发挥好联席会议的作用。
(四)各镇(农场)可参照县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制度,适时召开社会救助工作联席会议暨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联席会议,确保社会救助工作的准确性。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6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