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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党校小区7号楼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2015/07/13 9.9k 阅读 486 点赞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党校小区7号楼销售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党校小区7号楼销售工作方案》已经第十四届县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5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党校小区7号楼销售工作方案 

   为做好党校小区7号楼的销售工作,盘活闲置房产,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基本情况 

党校小区7#楼1-10层共有30套住房,每套户型面积约130㎡,总面积3946.2㎡。其中房号为201、202、301、302、303的5套住房已配售给县电影公司拆迁户,现有25套住房待售。 

二、销售对象 

符合我县经济适用住房申购条件者。 

三、销售价格 

本待售住房原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指标,但实际户型面积均已超过国家规定的90㎡标准。其销售价格分段计算,其中90㎡均价为2300元/㎡,超出90㎡面积部分按我县主城区商品房市场均价3600元/㎡计算。经折算,本住房销售综合均价为2700元/㎡。(具体价格详见附表) 

四、销售程序 

(一)受理申请。销售对象提交购买申请,经审核合格登记为轮候对象后,缴交购房首付款(首付款为10万元/套)。缴交首付款的轮候对象满25人后,不再受理购买申请。 

(二)住房分配。由申购人按缴交首付款的时间先后顺序,自行选择房号。 

(三)交房办证。申购人签订购房合同、办理尾款缴交手续后,即可办理交房手续和产权登记手续。 

五、有关要求 

1.本住房的销售款全部存入县会计中心保障性住房专户。 

2.本次销售工作是盘活闲置住房,实现项目资金回笼的重大举措,各有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加大销售工作力度,确保销售工作顺利完成。

临府办〔2015〕77号附件党校小区7号楼销售价格表(新修改)(1).xls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