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高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
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国营农场,县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临高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临高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
工作方案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监管,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开展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安监总厅管三〔2015〕2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临高县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属地监管和行业监管责任落实,全面开展烟花爆竹行业大检查、大排查,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保持“打非治违”高压态势,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政府成立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王国宙(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谢广文(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青术(县安监局局长)
成员:陈文(县公安局政委)
庞名前(县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王义坚(县财政局局长)
刘卓洋(县公安消防大队大队长)
邱德忠(县工商局局长)
陈冠平(县质监局局长)
王儒(县商务局局长)
钟书宏(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容丽(县法制办主任)
王新(县城监大队大队长)
符一聪(临城镇镇长)
王小山(博厚镇镇长)
符亚初(新盈镇镇长)
符传江(调楼镇镇长)
谢宗志(东英镇镇长)
吴祖星(波莲镇镇长)
吴晓锋(多文镇镇长)
林明剑(皇桐镇镇长)
李晓(南宝镇镇长)
陈慧(和舍镇镇长)
曾贵堂(加来农场场长)
杨云飞(红华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县安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安监局局长王青术同志兼任。此次联合执法工作组执法人员由上述单位抽调业务骨干组成。
三、工作内容
此次专项行动自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行为专项整治。重点打击以下非法违法行为:
(一)烟花爆竹零售点
1.无证经营烟花爆竹;
2.销售非法渠道购进的烟花爆竹;
3.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
4.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
5.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二)烟花爆竹批发
1.经营向零售点销售专业燃放类产品;
2.在仓库存放不属于烟花爆竹的爆炸物等危险物品;
3.将执法收缴的产品与正常经营的产品混存;
4.储存超量、堆放超高以及通道堵塞;
5.购买和销售未张贴流向登记标签的产品。
(三)烟花爆竹运输
未取得道路运输许可证以及使用不具备相应资质的车辆或者驾驶员、押运员运输烟花爆竹。
四、职责分工
临高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制定我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具体负责专项行动计划、指导、督导、检查和协调等工作。
县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县广播电视台和报社,负责此次专项整治的宣传和跟踪报道工作。
县财政局根据县政府的工作决定,负责统筹安排此次专项行动的经费(前期宣传教育经费、执法人员工作经费、租用危险货物运输专业车辆、租用烟花爆竹存储仓库的费用等)。
县安监局负责对烟花爆竹零售和批发环节的执法检查、依法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及先行证据保存、依法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等执法手段,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违法行为。
县公安局负责查处烟花爆竹的运输安全、配合县安监局依法没收无证经营的烟花爆竹制品、及对没收的烟花爆竹制品进行集中销毁和妥善处置。
县公安消防大队负责烟花爆竹批发和零售点的消防安全检查。
县工商局负责依法打击零售商户无证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质监局负责烟花爆竹的质量监督,查处不合格产品。
县商务局负责打击市场内及市场周边非法违法经营烟花爆竹的零售点。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打击非法违法运输烟花爆竹的行为。
县法制办负责协同各部门开展执法检查,依法受理专项整治行动中产生的行政复议案件。
县城监大队负责打击违规占道经营的烟花爆竹零售点。
各镇政府(农场)要发挥属地管理的职责,加大宣传力度,开展日常监管,配合各个部门的联合执法行动。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1月4日到1月15日)
以宣传发动、安排部署为重点,充分利用宣传广播电视、横幅、报纸、公告、流动宣传车等形式,广泛宣传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政策。动员全社会力量对无证经营烟花爆竹、超量储存烟花爆竹等非法违法行为进行监督。
(二)集中整治阶段(1月16日至2月29日)
由县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整治工作组成员单位组成联合执法工作组,对全县各镇、农场进行地毯式排查,对于发现的非法违法行为,依法采取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并没收违法物品等行政处罚措施,发现一家,整改一家,提高一家,营造烟花爆竹行业合法有序的经营环境。
(三)巩固提高阶段(3月1日至3月31)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认真统计此次专项行动查处的违法零售点,针对在专项行动中暴露出的问题,要找准原因,制定对策,形成烟花爆竹“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使零售商户自觉规范合法经营成为一种常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农场、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把集中开展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作为岁末年初的安全生产工作首要任务,认真研究部署、结合实际制定细化检查方案,明确检查内容、要求和责任,确保取得实效。
(二)严格监督执法。以对隐患和问题,零容忍”的态度,严格执法,敢抓敢管,忠实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对查出的每一起隐患和问题,要现场提出处理意见,责令立即整改。对存在隐患拒不整改的,要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没收违法物品及违法所得,及时制止非法违法行为。
(三)构建长效机制。要把宣传教育和执法检查相结合,加大对烟花爆竹经营、储存、销售、运输环节安全和产品质量、商标标识、产品流向登记等方面的检查、监管和行政执法力度,着力构建烟花爆竹行业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