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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年临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2018/10/18 5.1k 阅读 317 点赞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18年临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

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2018年临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18年临高县农产品

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明确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确保农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我县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根据《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条例》和《海南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书》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为主线,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为依据,加快推进我县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加大农产品监测力度,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农产品质量显著提升。

二、工作目标

  建立和健全县、镇、村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合理规划农资市场布局。假冒伪劣农药重大案件执法查处率达100%,区域性、集中性制售假劣农药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农药市场监管执法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产品农药残留监测合格率达98%以上,全年未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三、工作任务

(一)加强农资市场监管。一是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海南省农药管理若干规定》,统筹规划全县农药经营布点,提高农药经营门槛,从销售源头上加强农药管理。二是加强对农资的审查和监管,切实做到“五不放过”,即“证照不齐全不放过、基本情况(进、销、存)不查清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封存不放过、问题农资不处理不放过、消费者投诉未处理不放过。”三是建立农资购销台帐管理制度,做到购药有凭证,卖药有记录,出现问题可追溯,杜绝禁用农药销售与使用。四是以乡镇、村农资经营店为重点,采取明查暗防、有偿举报等方式,开展地毯式清查活动,集中力量侦破大案要案,维护我县农资市场秩序。(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各镇政府、加来农场)。

 (二)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充分发挥农产品质量检验站及检测流动服务站的功能,加大对农产品农药残留的监测力度,所有出岛上市的冬季瓜菜要100%纳入监测范围,要做到“一刻也不放松,一车也不放过”,蔬菜水果等主要农产品实行100%凭证上市,检测合格的产品凭省农业厅统一印制的《海南省瓜菜农残检测报告单》(以下简称检测报告单)准予出岛。要依法处理不合格的农产品,田头和收购点检测不合格的瓜菜禁止上市。(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镇政府、加来农场)

(三)加强技术培训和宣传教育。一是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宣传导向作用,利用电视、广播、网站等媒体以及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科学使用农药知识,宣传使用违禁高毒农药的危害性和国家有关禁限用规定的具体要求,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二是加强农民安全用药和统防统治实用技术培训,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生物农药等替代农药,提高农民的质量安全意识和安全、科学、合理用药水平。(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县广播电视台、各镇政府、加来农场)

(四)加快农业品牌建设。坚持“政府扶持、市场导向、企业为主”的原则,以农业品牌化建设为抓手,以农业标准化为依托,以“三品一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为载体,加快我县品牌农业建设。(县农业局、县农技中心)

(五)加快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推进县、镇、村三级农产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基层监管作用。建立岗位责任明确。检验检测能力完善的县、镇级监测网络逐步建立村级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镇政府、加来农场)

四、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从2018年1月1日开始,至2018年12月30日结束,分为四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宣传发动阶段(2018年1月10日—20日)。按照省农业厅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制定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召开全县2018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会议部署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2月1日—2018年12月25日)。主要抓如下工作:一是按照具体的实施方案,各相关责任单位,按照各自工作任务组织力量开展农药市场监督检查,对瓜菜、水果开展农药残留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和队伍建设、制定相关制度;二是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和检测技术培训班,参加人员为各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工作人员、主要瓜果蔬菜生产企业负责人及农业种植户代表。培训主要内容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法律法则、农药残留快检技术、农作物栽培管理技术。

(三)监督检查及工作考核阶段。(2018年12月20日-30日)一是在开展工作期间,县政府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单位贯彻执行本方案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二是根据临高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责任考核评分规定,县政府组织对各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通报考核结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有关单位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明确任务,确保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落到实处。

 (二)健全工作制度。县农业主管部门要加强与工商、质检、公安、新闻媒体等部门的沟通与协作,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建立健全区域间、部门间的联动协作制度,形成监管合力,齐抓共管,确保监管工作取得实效。

(三)明确职责、强化责任。各镇、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周密部署,狠抓薄弱环节,强化执法监管,加大监测力度,特别加强冬季瓜菜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长效机制,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 以保障我县上市出岛瓜果菜质量安全,杜绝发生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措施不力,工作缺失所发生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对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实行责任追究。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交流,及时报送信息,从2018年1月开始,每周要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工作进展情况。重大事件及突发事件,应立即报告。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