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成立临高县农村新建住房
高度管控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临府办[2018]14号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多规合一”改革试点,做好全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工作,改善乡村人居环境,建设临高美丽乡村,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态文明建设谱写美丽中国海南篇章的决定》《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房建设规划报建管理工作的通知》《海南省规划委员会海南省国土资源厅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督察工作的通知》要求,确保临高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专项督察工作全面落实,县政府决定成立临高县农村新建住房高度管控专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全县开展落实各项督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唐南桥(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符乐平(县规划委员会主任)
李岳强(县住建局局长)
王良器(县国土资源局局长)
成员:符一聪(临城镇人民政府镇长)
符亚初(新盈镇人民政府镇长)
符传江(调楼镇人民政府镇长)
李建(博厚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晓锋(多文镇人民政府镇长)
吴祖星(波莲镇人民政府镇长)
林明剑(皇桐镇人民政府镇长)
谢宗志(东英镇人民政府镇长)
陈慧(和舍镇人民政府镇长)
许高逢(南宝镇人民政府镇长)
曾贵堂(加来农场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规划委,办公室主任由符乐平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督察工作,收集督查工作信息。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