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扶贫考核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省考核组于5月10日考核了我县2012年度扶贫开发工作,对我县考核涉及到的县发改委、县财政局、县交通局、县卫生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水务局、县统计局、县文体局、县爱卫办、县广电局、县扶贫办、县文明办、县民政局、县海洋与渔业局、县林业局、县社保局、县商务局、县农机局、县农综办、县热作中心、县农业局、县计生局、县畜牧兽医局、县残联、县地震局、县农合办、县民宗局等28个部门上报的材料数据进行了核查,认为上述单位上报的材料不齐全,特别是涉农惠农资金的数据材料不能达到国务院扶贫办对我县考核的要求,将造成我县扶贫考核丢分。
为了做好迎接国务院扶贫办的考核检查,经县政府有关领导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上述各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2012年投入全县范围内所有村庄建设和农户救济补助扶持等资金文件的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
二、除了提供资金文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外,县教育局还要提供2011年、2012年全县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学前班人数,3-6年龄组人数,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高中在校生总数,15-17年龄组人数;县文体局还要提供2012年全县合格文化活动室情况;县住建局还要提供2011年、2012年全县危房农户的下降率,无房户或住危房农户数。
各单位必须于7月11日下午5:00前将资金文复印件或相关证明材料(盖单位公章)报送县扶贫办,以便装订成册上报省扶贫办。
联系人:陈瑛15109836588;刘晓霞15808913538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7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