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改善我县农村卫生环境,全面提高农村垃圾的统一清扫、收集、清运处理水平,做好我县各镇垃圾转运站运营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品行,热爱环卫工作。
(二)具有临高县临城户口(属临城东门、西门派出所辖区户口)。
(三)持有B2以上驾驶证,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验。
(四)应聘者性别要求为男性,年龄要求在18—40周岁之间,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五)同等条件下,属零就业家庭特殊困难人员,落实计生政策和措施好的二胎“纯女”户和领取“独生子女证”者以及下岗职工、退伍军人和城镇低保户优先择录。
二、招聘岗位数量及招聘方式招聘全县各镇垃圾转运站驾驶员共30名。招聘采取路考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通过驾驶路考考试,按招聘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选,以综合考试成绩(路考占60%,面试占40%)从高到低顺次录取。
三、招聘人员录用程序
(一)宣传发动阶段(2013年12月12日至17日)。县市政园林局通过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发动符合应聘条件的人员报名。
(二)组织报名阶段(2013年12月18日至22日)。应聘者携带户口簿、身份证、毕业证、驾驶证、三张两寸免冠相片到市政园林局报名。
(三)资格审查阶段(2013年12月23日至27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应聘者提供的证件材料进行审查核实。
(四)考试阶段(2013年12月28日至30日)。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考试,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考试成绩。
(五)聘用阶段(2013年12月31日至2014年1月6日)。县招聘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次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公示后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四、聘用人员待遇和管理方式
(一)人员聘用后,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者按照我县政府雇员用工的有关规定,由县市政园林局与其鉴订用工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参照中共临高县委常委会议纪要(〔2012〕第19期)关于县市政园林局正式聘用职工的工资待遇和社保缴交办法执行。
(二)聘用人员由县市政园林局管理,合同期满后,经考核评为称职者继续聘用。
(三)县市政园林局负责给受聘人员提供一定的工作条件。
五、组织领导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李波(县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麦朝政(县监察局局长)
谢慧亮(县人社局局长)
王盛松(县市政园林局局长)
成 员:王良器(县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唐军(县市政园林局办公室主任)
谢士强(县人社局调配股股长)
林传来(县市政园林局环卫站负责人)
梁作森(县市政园林局垃圾场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招聘工作的日常具体事务,办公室设在县市政园林局,由王盛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县市政园林局、县人社局抽调。
六、本方案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