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府办〔2020〕104号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0年临高县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
回收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加来农场,县直属各有关单位:
《2020年临高县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十五届县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临高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0年临高县农业投入
品田间废弃物回收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2020年农用地膜回收计划的通知》(琼农字〔2019〕201号)文件要求,为切实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解决我县废旧地膜、废旧喷带、废旧棚膜、废旧秧盘、废旧遮阳网及其他田间废弃物污染问题(以下简称“废旧农膜”),构建我县良好的农业生态环境,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防治农业面源污染,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户参与”的综合治理有效路径,基本形成“废品回收利用、资源变废为宝,农业循环发展”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按照“去存量,减增量”工作思路,通过回收逐年减少田间残留存量,保障农产品产地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2020年全县废旧农膜预计数量487.83吨,废旧农膜等回收处置目标390.26吨,回收率要达到80%以上,其中委托专业企业回收230吨,占处置目标的58.9%,农户自行回收等160.26吨,占处置目标的41.1%。
三、工作内容
(一)废旧农膜等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方法
1.委托专业企业回收处置。按照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相关规定,以政府购买服务形式委托专业企业实施,由企业参与废旧农膜回收处置工作。计划完成回收230吨废旧农膜,可覆盖约4.6万亩田洋。招标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组织招标。
参与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回收服务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我县主要乡镇或大田洋设立废旧农膜基层回收网点,并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回收人员。
(2)回收企业必须有废旧塑料再加工处置工厂,且具备环保部门的环评验收批复。
(3)所有废弃物回收企业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回收量台账。
由中标企业在我县范围内设立2个或以上农业废弃物回收点,作为农业废弃物的临时存储点,辐射周边范围。回收点应地处田洋内或尽量靠近田洋,条件不允许时,距离田洋范围亦不能超过2公里。
2.农户自行回收废旧农膜。农户按农业耕作制的要求,为发展生产需要而自行回收的废旧农膜等,应置放到村内或田头的农用垃圾回收点,统一处理,同时报村委会备案,严禁焚烧废旧农膜的行为。
(二)开展宣传培训工作
主要采取电视、广播、网络、宣传单、横幅、墙体标语等多种形式宣传,大力宣传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对环境、耕地污染的危害性及回收再利用的重大意义,引导农民群众积极投入到投入品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中来。项目结束后,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发现不足,提出建议,形成项目总结报告。
四、进度安排
(一)2020年6月-2020年7月,农业废弃物综合治理项目工作的招标与合同签订。
(二)2020年8月-2021年7月,主要工作:
1.检查监督企业开展农业废弃物的回收工作、监督回收点设立情况、核定验收田间回收完成情况;
2.开展相关的宣传和培训工作。
五、资金安排
项目资金共80万元,从《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及百镇千村专项资金(第三批)》(琼财农[2020]432号)下达我县的农膜回收利用项目资金80万元中安排。
项目资金用于农业废弃物回收处置服务费,回收处置我县农田废旧农膜约230吨(参考历年省及各县试点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价格标准:回收利用废旧农膜3500元/吨,具体价格以招投标结果为准)。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协调、指导和监督作用
为确保项目顺利实施,达到预期目标,成立临高县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回收项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符巍瀚(县农业农村局局长)
副组长:李冠乐(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王宗豪(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主任)
陈 荣(县财政局主任科员)
成 员:王善勇(县农业农村局科教室主任)
许宸粹(县财政局农财室主任)
陈英泽(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由王善勇股长兼任办公室主任,陈英泽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负责制定项目实施方案,负责项目日常工作。
(二)成立临高县农业田间废弃物回收核实工作小组
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和县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核实工作小组负责对临高县田间废弃物回收的核实和监督工作,核实地膜回收装车、地磅称重、图片拍摄以及签字确认。核实工作小组由项目实施单位临高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组织,核实工作小组工作人员要做到随叫随到,确保核实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三)强化田间监督管理
由县农业农村局牵头监督将田间废弃物污染治理工作作为“三农”工作的主要内容,统一部署,统一检查,统一考核。同时针对工作不得力、监管不到位、农业投入品田间废弃物污染问题突出的乡镇(农场)、田洋适时进行公开曝光和必要的行政问责。
(四)加强宣传工作
采取多媒体、横幅、宣传单、举办田园清洁活动等多种形式向广大农户宣传农业投入品废弃物对环境耕地污染的危害性及回收处置的重大意义,增强农户回收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五)强化农膜销售的管理
通过政府行为,积极推广销售和使用0.01mm以上厚度农膜,禁止销售和使用超薄地膜。
(六)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资金管理要求,加强资金监管,规范使用行为,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截留挪用和超范围支出,严格按财务规定执行。
附件:1.《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2020年农用地
膜回收计划的通知》
2.《海南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乡村振兴及百镇
千村专项资金(第三批)》(琼财农〔2020〕432号)
临府办〔2020〕104号附件2.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19-2020年农用地膜回收计划的通知(琼农字〔2019〕201号).pdf
临府办〔2020〕104号琼财农[2020]432号.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