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人民政府关于转发在长征五号火箭
首飞发射任务期间禁止体育娱乐
广告性飞行活动的通告
琼府〔2016〕102号
为确保长征五号火箭首飞发射任务安全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国务院、中央军委令第509号)等有关规定,省政府决定在长征五号火箭首飞发射任务期间加强所辖空域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16年11月2日8时起至11月3日24时止,在我省空域内,禁止一切单位、组织和个人进行各类体育、娱乐、广告性飞行活动,禁止使用系留气球等悬挂装置,禁止燃放孔明灯。
二、涉及小型航空器及航空器材管理和使用的单位,要加强对该类器材的监控,严格落实禁飞规定。
三、本省各级政府及公安、文体、工商、气象、海关、民航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日常检查,切实做好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对违反本通告的,依法予以处理。
特此通告。
海南省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