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我县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静脉输液及
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情况的通告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及《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经县卫健委核准,现将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的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核准通过情况予以通告。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核准通过的医疗机构,可依法依规开展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诊疗活动;未取得核准资格的机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相关诊疗活动,一经发现,由县卫生监督所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有效期为1年,期间实行动态管理。核准通过的医疗机构须严格依法执业,恪守“能口服不注射,能肌注不静注”的合理用药原则,规范开展诊疗行为。县卫健委将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存在不符合核准标准、违规开展诊疗活动等情形的,将依法依规取消其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资格。
附件:临高县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静脉输液及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通过名单
临高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3月16日
附件:
临高县诊所及社区卫生服务站静脉输液及
抗菌药物静脉输注核准通过名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登记号 | 地址 |
1 | 临高临城子瑞西医诊所 | MAK3X247446902417D2192 | 海南省临高县临城镇行政路102号 |
2 | 临高博厚蓝卡西医门诊所 | MAE51L39246902417D2192 | 海南省临高县博厚镇碧桂园金沙滩二期商业街2号楼 |
3 | 临高皇桐田善坡内科诊所 | MAETQB49X46902417D2202 | 海南省临高县皇桐镇红专社区二队田善坡职工商住小区第二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