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高市
政策通知公告

关于选取2026年临高中央农业生态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2026/03/23 1.6w 阅读 533 点赞

关于选取2026年临高中央农业生态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琼财农〔2025〕1271号)和《海南省提前下达2026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增殖放流工作实施方案》。我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十四五”水生生物》等文件要求。现开展2026年临高中央农业生态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工作。为确保该项目工作有序进行,现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对该项目增殖放流实施单位进行公开遴选,公告如下:

一、业主单位: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二、项目名称:2026年临高中央农业生态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

三、工作范围:承担本项目增殖放流实施工作。进行斑节虾3925万尾(规格≥1cm)投放于指定海域。接受民众、技术支撑单位、公证单位及业主监督。

四、本次2026年临高中央农业生态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总投资金额50万元。2026年临高中央农业生态资金渔业增殖放流项目实施单位参选报价最高控制价为45.5万元,参选单位自行报价,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项目实施工作最终实际费用按以下方式确定:以项目总投资50万元为总额,扣除技术支撑单位中标价后的剩余资金,全额作为项目实施工作费用。

五、投标单位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均可)。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技术支撑能力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非法人组织应提供登记证明文件(如个人独资企业的营业执照、合伙企业的合伙协议等)

按要求需持有《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且涵盖所需种苗。

六、报名时间: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4月1日(共7个工作日),现向社会公开邀请,有意参选的单位递交资料要求:由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现场报名。若法定代表人不能到场报名,由委托人持委托授权书原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现场报名,并提交参选单位资料和报价函1份,加盖公章。用档案袋密封并加盖参选单位公章。逾期不接受报名资料。报名单位需单独准备未密封的委托授权材料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为委托报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水产种苗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供现场报名时查验。最终选定单位为采用报价最接近基准价确定为中标单位(基准价为报价平均值)。

七、报名地点: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翟工    联系电话:13389825186

八、遴选办法

1.遴选工作由临高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会议审议对所有报名资料进行拆封并审查资格。根据各符合参选单位的报价选定一家中标单位。

2.遴选结果在临高县政府网公示3天。

3.由招标单位与中标单位签订该项目的增殖放流实施合同。


临高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24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