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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通知公告

临高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2026/03/26 1.8k 阅读 449 点赞

临高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关于公开选取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检测单位的公告

一、项目名称: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检测单位。

二、项目概况: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检测,为尽快对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的安全性检测,我局拟向社会公开选取一个检测单位。检测总面积8448.18平方米,测算依据,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收费参考(2021版)其中:1.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项目面积4592.81平方米;2.临高县调楼中心学校教学综合楼项目面积3855.37平方米。

  1. 工作范围:选聘一家检测单位,负责实施项目检测

及后续相关服务。

四、资格要求

本次要求应聘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同时具备相关资质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采用评标方法

根据各单位递交的材料,我局将从综合能力、相关业绩、资质证书等方面对报名单位择优选择。

六、报名要求

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报名,不接受分公司报名。

七、报价函必须符合如下条件

报价函必须参照海南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检测收费参考价(2021版)。检测服务费最终支付参考相关政府部门对本项目的批复材料(当中标价格高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政府部门审批金额为准;当中标价格低于政府部门审批金额时,以中标价格为准)。

八、报名资料要求

(一)营业执照;

(二)相应资质证书;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材料按要求顺序装订成册,报价函(报价函用档案袋单独盖章密封),每页加盖公章;

(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响应人;

(六)相关合同业绩;

(七)材料提交人须为报名单位正式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介绍信并提供本人近三个月社保缴纳凭证。

备注:营业执照、法人或受托人身份证需提供原件查验,以上所提交的资料需复印清晰加盖公章。

九、报名时间、地点

有意参与本项目的单位请于2026年3月27日至2026年4月2日(共5个工作日,上午08:00-12:00;下午:2:30-5:30)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地点:临高县教育局计财室,(艺术楼5楼)联系人:邓工,联系方式:0898-28281770。


      附件:1.遴选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检测单位的综合评分细则.docx


      附件:2.临高县红华中学图书综合楼等2个项目检测单位检测费报价单.xlsx





临高县教育事业发展服务中心

2026年3月27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